為規范道路客運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政府決定對縣城內從事違章載客的三輪車進行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四輪)車、黃包車從事違章載客行為。
二、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縣城范圍內所有違章載客的三輪車不得載客,并在半個月時間內,自行拆除加裝的棚架,恢復原樣。
三、凡拒絕、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輪摩托車違章載客舉報電話:7884831。
特此通告。
陽山縣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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