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電戶: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文件精神,我縣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 居民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和電價確定
居民階梯電價將城鄉居民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夏季(每年5-10月)標準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6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1-60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1千瓦時及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30元。非夏季(每年11月-次年4月)標準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0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01-40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401千瓦時及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30元。
二、 對全縣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5千瓦時免費用電基數。免費用電基數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電企業在抄表收費時直接扣減。
三、 居民用戶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谷電價政策。
四、 實施范圍
居民階梯電價實施范圍為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其電價水平統一提高0.037元/千瓦時。
五、 上述規定自
六、具體相關事項請各用電戶到當地供電部門營業廳咨詢辦理。
特此通告
陽山縣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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