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陽山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通過)
根據《憲法》、《選舉法》、《代表法》、《地方組織法》、《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規定和省、市、縣委的部署,以及省、市人大常委會的安排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就我縣縣和鄉鎮(以下簡稱縣鄉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事項做如下決定:
一、 我縣縣、鎮(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時間
我縣縣、鎮(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從2011年9月同步開始,縣級于
二、選舉日
三、 縣、鎮(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
根據法律規定,省人大常委會確定我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230名。結合我縣實際,代表名額分配為:青蓮鎮13名;江英鎮14名;杜步鎮12名;七拱鎮22名;太平鎮14名;楊梅鎮5名;大崀鎮6名;小江鎮13名;黎埠鎮22名;嶺背鎮13名;黃坌鎮6名;秤架鄉7名;陽城鎮27名;縣直機關52名;機動4名。
根據法律規定,縣人大常委會確定我縣各鄉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青蓮鎮66名;江英鎮67名;杜步鎮60名;七拱鎮85名;太平鎮67名;楊梅鎮44名;大崀鎮50名;小江鎮67名;黎埠鎮85名;嶺背鎮67名;黃坌鎮50名;秤架鄉52名;陽城鎮116名。全縣鄉鎮級人大代表總名額為876名。
四、 召開縣、鎮(鄉)新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時間
這次縣、鎮(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是全縣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鄉鎮、各部門、全縣人民要在縣委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按照上級黨委和人大常委會的部署要求,遵循“黨委領導、人大主辦、各方配合”的總原則,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共同確保換屆選舉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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