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省財政廳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以及清遠市財政局清財采[2010]85號文精神,為進一步拓展政府采購范圍,健全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制度,2011年度汽車采購采用協議供貨方式進行采購。陽山縣公務用車采購方法及付款方式:
1.采購方法。采購協議供貨品牌汽車20臺(不含20臺)以下時,先填寫《政府采購申報表》,經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后,將資金劃入指定的政府采購專戶,并將汽車定編通知及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傳真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憑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蓋章后的《政府采購申報表》到協議供貨商實施采購。
2.付款方式。付款通知(原件)、憑購車合同(原件)、驗收證明(原件)和發票(復印件并加蓋采購人公章)到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辦理請付款手續。
陽山縣各單位要依據協議供貨采購項目規定的讓利和服務條件,監督協議供貨商履行投標承諾和采購合同約定的義務。同時要注意保護供貨商合法權益,不得拖欠貨款,不得向協議供貨商提出超越合同范圍的其他要求,不得假借政府采購之名為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對于不按規定實施協議供貨采購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聯系人:陽山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 鄧映月 聯系電話:78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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