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各企業(單位)、個體經營戶:
您好!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要求,我國將于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將為我國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為全面模擬經濟普查全過程,探索普查實施的辦法,按照廣東省和清遠市經普辦要求,在陽山縣陽城鎮城南西社區區域內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工作,試點的普查對象是本區域內所有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本次試點將于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分清查階段、普查階段開展,屆時將有普查員佩戴工作證件上門采集普查數據,請配合準備以下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2.2022年12月(或四季度)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一、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成本費用明細賬、從業人員及工資情況等資料;如為2023年新開業企業(單位),請準備2023年4月份期別的以上資料;
3.在建500萬元以上投資項目情況。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經濟普查的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請如實填報。如對經濟普查工作有任何建議或問題,請致電7804805與我們聯系!
祝事業發展蒸蒸日上!
陽山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
來源:陽山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編輯:林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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