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陽山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有效提高陽山縣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牌率,陽山縣決定實施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報廢、以舊換新以資代補措施。為加強和規范補貼管理,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
具有陽山戶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來源合法的所有人。
二、補貼范圍
在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補貼對象擁有的有牌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或雖無牌證但具有車輛銷售統一發票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在依法辦理報廢/回收手續,或用以舊換新的方式購置新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可申請補貼資金。
三、補助標準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補貼對象,給予每輛車200元的補貼。
四、申請及審核流程
(一)受理地點。由各鄉鎮設立“一站式”補貼資金服務窗口,負責轄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報廢、以舊換新補貼申請審批。
(二)補貼申請程序
1.車輛報廢/回收補貼申請
(1)車輛所有人攜帶身份證明、摩托車類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或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到各鄉鎮服務窗口提出補貼申請,填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報廢、以舊換新補貼申請登記表》。
(2)車輛所有人依法辦理車輛報廢/回收手續,可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①車輛所有人到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辦理報廢手續,由回收拆解企業開具《報廢車輛回收證明》。
②車輛所有人將車輛移交至轄區交警中隊,由交警中隊接收并開具《報廢車輛接收證明》,由交警中隊統一登記并協調回收拆解企業辦理車輛報廢/回收。
(3)車輛所有人將《報廢車輛回收證明》或《報廢車輛接收證明》交至各鄉鎮服務窗口,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補貼標準發放補貼資金。
2.車輛以舊換新補貼申請
(1)車輛所有人攜帶身份證明、摩托車類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或車輛銷售發票到各鄉鎮服務窗口提出補貼申請,填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報廢、以舊換新補貼申請登記表》。
(2) 車輛所有人到有開通以舊換新業務的銷售企業,采用以舊換新的方式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由銷售企業出具相關手續和證明。
(3) 車輛所有人將以舊換新證明文件交至各鄉鎮服務窗口,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補貼標準發放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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