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維護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七條:“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及《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第十七條:“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剩余有效期不足3個月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在本級或上級機關的門戶網站上滾動提醒礦業權人按規定申請延續登記。”之規定,現將采礦許可證剩余有效期不足三個月的4個采礦權(附件1)予以公告,請相關采礦權人依法依規申辦采礦權延續或注銷登記手續,請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按照《采礦權申請資料清單及要求》(附件2)、《采礦權申請登記書及申請書(附件3),提交規范性資料到我局辦理采礦權延續或注銷登記手續,逾期我局將直接公告注銷采礦許可證。
附件:1、采礦許可證即將到期清單
2、采礦權申請資料清單及要求
3、申請登記書及注銷申請書
陽山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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