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陽山公安整理了一批
逾期未報廢
逾期未檢驗
多次違法未處理
的重點車輛
快@您的朋友看看
有沒有他名下的車輛
轉告他盡快處理相關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此車輛的機動車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逾期不檢驗,無法及時發現機動車制動、轉向、燈光等安全系統存在的問題,不能及時保養和維修,上路行駛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逾期未年檢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扣留機動車,并督促當事人限期對機動車進行補檢,同時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記1分。 安全無小事!請相關車輛車主對名下車輛加強管理依法檢驗、報廢機動車及時處理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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