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英代表:
您在縣十七屆人大第三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雙百社工社保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建議》(第64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貫徹落實“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的部署要求,激勵社會工作者安心基層、服務群眾,保障社會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和薪酬待遇,2021年5月縣民政局、縣財政局、人社局、婦聯和殘聯經研究討論,之后再召集了青蓮、陽城鎮政府分管領導和所屬的第一、二批“雙百計劃”社工人員研究討論和征求意見。為更好地結合我縣實際,縣民政局發函相關部門和鄉鎮第一次征求意見(6月21日至6月25日),根據相關部門和鄉鎮提出的意見建議情況,又進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見(6月30日至7月5日)。為按上級文件要求達到雙百社工年薪5萬元標準,期間縣民政局分管領導多次與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分管領導進行溝通,最終形成了《陽山縣鎮(鄉)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及社會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辦法》(草稿),于2021年7月7日提交縣委縣政府審定。經十六屆第63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和中共陽山縣委十三屆第83次常委會(擴大)會議討論同意后,縣民政局于9月26日聯合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婦聯、縣殘聯印發《陽山縣鎮(鄉)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及社會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辦法》。
根據省、市《“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實施方案》要求,偏遠地區的“雙百”社工薪酬不低于5萬元一年。省級配套資金為3萬元/人/年,市級配套資金為0.6萬元/人/年,由于我縣財政力量薄弱,縣級財政批準的配套資金只有1.4萬元/人/年,只能達到5萬元保底。縣財政局建議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資金由鄉鎮自籌解決。
感謝您對我單位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此復。
陽山縣民政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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