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ㄒ唬┺k公室(人事教育股)。負責機關黨務、會務、文電、機要、檔案、財務核算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稿有關工作。承辦縣人大、政協的議(提)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保險、干部統計、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干部服務及工青婦等工作。開展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ǘ╊A算股。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總預算收支平衡,承擔縣級財力統籌管理工作。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審核等工作。代編全縣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負責對省和市財政結算。牽頭推進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制定縣級部門預算及項目庫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復工作。負責縣級預算評審管理工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定員定額標準、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管理工作。承擔縣級基本支出經費管理工作。對本部門貫徹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縣委和縣政府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出具體建議并督促落實。
(三)國庫股。組織預算執行、分析預測。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協助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賬及分類管理系統。從事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管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統一管理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開設、更改和撤銷。管理財政及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和總會計核算。承擔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承擔縣級部門決算編制、審核、批復工作。牽頭配合財政收支和預算執行等綜合性審計工作。承擔收入退庫有關工作。
?。ㄋ模┚C合規劃股(稅政股)。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承擔交通、統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等資金監管。承擔自然資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關工作。協助制定全縣財政用票計劃和規范財政票據使用范圍;核發和核銷相關財政票據;協助推進財政票據信息化管理建設;開展財政票據管理宣傳、培訓。對財政票據印制、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牽頭推進財政“放管服”改革。組織落實中央稅制改革和有關稅收政策,承擔稅收調查有關工作。承擔非稅收入政策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
?。ㄎ澹﹤鶆展芾砉?。負責我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制定全縣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統計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等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新增債券資金使用及項目管理。負責政府債券額度分配、新增債券轉貸、還本付息相關工作。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六)行政政法和科教文股。承擔行政(公有資產)、政法、紀檢監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會議定點管理工作。參與事業單位改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由縣承擔的國防動員、武裝警察經費管理工作。對縣政法部門財務管理制度提出建議。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工作。
承擔宣傳、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科技經費改革,參與文化體制改革等有關工作。
?。ㄆ撸┙洕ㄔO股。承擔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住房與城鄉建設、代建、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審核縣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估(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擬訂代建項目財務制度。指導項目單位做好專項資金的項目入庫工作,按規定程序辦理專項資金的審核與撥付,加強資金的監管、績效目標監控與績效評價。
?。ò耍┢髽I股。承擔工業、能源、商貿、應急、市場監管、國資、消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定支持經濟發展的產業財政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牽頭擬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涉外收入的監繳和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事業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撥付上級的專項資金、幫扶資金,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完成資金下達和撥付工作。
擬定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方案。負責監繳歸口管理的國有企業的國有資本收益。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縣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做好企業會計決算報表的匯總、上報和分析工作。
?。ň牛┺r業農村股(涉農資金整合辦公室、資源環境股)。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供銷、鄉村振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統籌安排鄉村振興資金。負責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提出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土地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負責自然資源出讓收益和部分非稅收入收支管理。
?。ㄊ┥鐣U瞎?。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做好離退休經費保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管理社會優撫、救濟、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公共衛生、公務員醫療保險、勞動就業等方面專項資金。
?。ㄊ唬嫻桑ㄐ姓徟伞⑥r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承擔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管理會計標準、內部控制規范等。負責管理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會計人才培養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工作。承擔對外會計合作交流工作。審批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許可。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ㄊ┱少彵O管股(外經金融股)。擬定全縣政府采購制度并組織實施。公布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政府采購信用監管。負責處理縣級政府采購活動投訴、舉報等。對縣級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對代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辦理其他有關政府采購管理事務。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關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縣金融運行情況,組織實施縣金融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和促進金融發展的建議;配合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牽頭開展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開展相關金融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范處置工作;承擔依法監管縣小額貸款公司;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承擔縣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擬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政策。負責縣級金融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負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專項報告工作。承擔縣級非貿易外匯管理工作。按規定辦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貸款業務。承擔地方政府外債管理工作。
?。ㄊ┴斦O督與績效管理股(法規股)。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負責內部控制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牽頭負責預決算公開監督工作。牽頭負責制定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綜合性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牽頭負責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部門績效自評、財政復核,負責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及結果反饋、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考核工作。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系統及資產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本縣相關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組織開展財政法治建設。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有關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承辦上級法規部門布置的有關法規工作。協助做好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