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和人大辦公室。承擔鎮黨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 機要、保密、信息、檔案、接待、調研、統計、綜合協調、 督查考核、黨務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后勤保障、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核和上報備案, 承擔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和行政執法監督的各項工作。負責 檢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務的完成落實情況。負責組織 召開鎮人大會議及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提出 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整理、交辦、督辦工作。做好 代表履職學習、聯系代表和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履 職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鎮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決定事項的 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二)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宣傳、 統戰、民族宗教、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黨 代表的選舉、聯絡及相關服務工作。負責黨員發展管理、干 部人事、機構編制、績效考核、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 等工作。負責統籌本鎮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村(社 區)黨組織建設、基層治理體系建設工作以及統籌聯村工作。 指導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三)紀檢監察辦公室(與縣監委派出監察組合署辦公)。承擔鎮黨的紀律檢查、監察等工作,協助鎮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依照黨章和 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根據授權開展監 察工作,對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依法對公職 人員進行調查、處置。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指導村務監督工作。負責鎮紀檢組織的自身建設。
(四)平安法治辦公室。負責維護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 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治建設、法制宣傳教育、人民 調解、法律服務等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轄區的矛盾糾紛,受 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事項,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加強 流動人口和重點人員的教育、幫扶工作,對危險物品存放場 所、特種行業和公共復雜場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務和支持, 防止重大治安問題發生。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組 織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體系。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 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網格化工作,推動政府管 理、村(社區)自治以及群眾團體、社會組織、志愿者服務 等融入網格管理,動員廣大村(居)民參與基層治理。承擔 基層治理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管理保障、平臺接收事項的交 辦跟蹤和督辦。
(五)百千萬工程辦公室。負責鎮“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重大事項、中 心工作任務的綜合協調、對外聯絡、分析研判,流轉督辦, 督查考核,承擔研究協調推進產業發展、鎮村建設、綠美生 態建設等中心工作,貫徹落實上級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工作部署和總體規劃,統籌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重大工作、重要任務、重點項目,督促落實“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相關工作部署及上 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六)應急管理和消防事務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監管、防汛防旱防風、防災減災救災、消 防、森林防滅火等各類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完善 和實施各類應急預案。負責組織應急力量,定期開展應急培 訓和演練,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和消 防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履行安全生產屬 地管理責任。指導村(社區)做好災害預防和應急管理相關 工作。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范 性文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能,對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 工作實施管理、檢查、指導,督促開展消防工作,建立健全 各類消防工作臺賬、資料、記錄和數據統計,組織開展消防 安全專項治理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督促消除火 災隱患,對上級有關部門向行政區域內單位發出的消防安全 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在檢查中發現消防違法、火災隱患, 負責督促整改,指導村(社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群 眾性消防工作。
(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鄉村振興戰略制定的方針、 政策和上級有關措施意見。負責鄉村振興、移民、農業農村、 林業、水利、漁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方面工作。依法保護耕地,落實糧食安全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 理、土地流轉、人居環境整治、鄉村風貌提升、鄉村旅游發 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的指導、協調等綜合管 理服務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公共信息服務和農田水利建設、 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農民的公共培訓教育等工作。負責農林 漁業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和市場信息服務等工 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履行轄區內農產品質量 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參與科技創新工作,協助科技人才開發 引進。負責農業統計、農業發展、產業培育、農村集體經濟 發展、農民增收等工作。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會同 相關部門做好宅基地建房審批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和基本農田管理以及農業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負責多種經營 的規劃、引導,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八)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副科級)。負責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根據授權,在轄區范圍 內集中行使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市場監管、農業、衛生健 康、文化市場、鎮區和鄉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 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措施權。負責對行政執法 方面投訴的受理工作。統一指揮調度派駐執法機構開展執法 工作,推動鄉鎮綜合執法機構與縣直執法部門的溝通協調, 配合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鄉鎮的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建 立綜合行政執法平臺及網格化執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負責轄區內日常行政執法巡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群眾監督 和社會監督。協助處理轄區內重大行政違法案件,承擔轄區 內重大、臨時、突發事件的執法工作和重大保障執法任務。 負責監督、檢查、協調和管理轄區內的城管工作;負責轄區 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等監督、管理、服務工 作;按相關規定負責或協助對轄區內建筑工地的違章施工行 為和違法建設進行處理;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 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等工作。按權限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等 工作。參與轄區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協助做好轄區內環境監 察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轄區內生態 環境保護教育、宣傳工作,建立并完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機制。
(九)經濟發展辦公室。擬訂轄區內的經濟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實施相關 區域經濟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負 責協助轄區內重大的經濟建設和公共設施項目開發工作。負 責企業服務、企業信息采集、安全生產管理、工業統計等工 作,指導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等,協調解決轄區內工商業經濟 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協助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開發引進。負責 區域優化改善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健全營商環境訴求建議渠 道,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承擔財政預決算草案編 制、預算執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購、固定資產管理、各項財政性資金使用和債權債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管 理和監督本鎮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指導、監督村(社區) 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工作。 負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體育、 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服務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 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上級有關部門依法 委托履行相關行政許可職能和提供行政服務。負責黨群服務 平臺和便民服務設施建設及管理協調工作。指導推進村(社 區)公共服務和綜合管理。負責指導基層自治和居民區建設 等工作職能,負責開展對居委會、業委會等的指導、服務工 作,落實居住小區綜合管理。指導基層開展社區社會工作實 踐,承擔服務志愿者組織管理服務功能。協助環境衛生工作。
(十一)規劃建設辦公室。貫徹執行城鄉規劃、城鎮管理、村鎮建設的政策、法律 法規、規章,協助做好城市規劃執行和建設管理的實施工作。 承擔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鄉 道村道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征地拆遷等工作。協助做好轄區 內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綜合整治、城鎮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協助做好轄區內自然資源的規劃、開發利用和保護等工作。 協助做好開發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會同鎮相關機構和派駐機構做好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管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