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能
- 內設機構
- 領導及其分工
- 聯系方式
一、黨委工作職責:
(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
(2)保證監督職能。
(3)教育和管理職能。
(4)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的職能。
(5)負責抓好本鎮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
(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政府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鎮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并組織實施鎮村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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