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水利局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
廣東奇鄉食品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廣東奇鄉食品廠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申請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程序性審查,我局認為你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作出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根據申請材料,廣東奇鄉食品廠位于清遠市陽山縣七拱鎮塘坪村工業園區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已建建筑物包含3#廠房、4#配電房、維修車間、5#鍋爐房、6#宿舍、飯堂以及廠區道路、給排水、電氣照明等工程,本次建設1#廠房、新建廠區道路、給排水、電氣照明等工程。本項目占地面積3.20hm2,全部為永久占地。本項目土石方挖方總量0.26萬m3,土石方回填0.26萬m3,無棄方無借方。項目總投資920.88萬元,其中土建投資300萬元。項目已于2023年12月開工建設,預計于2024年12月建成,總工期13個月。
二、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審核意見
(一)原則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3.20公頃。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南方紅壤區建設類項目二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護率95%,表土保護率87%,林草植被恢復率不低于95%,林草覆蓋率22%。
(四)原則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及分區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為1.92萬元。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規范水土保持 補償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231號)征收標準按每平方米0.6元計征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180號)規定,該項目免征省級以下收入水土補償費1.728萬元,由縣級代征收上繳中央的水土保持補償費0.192萬元。
附件:實施廣東奇鄉食品廠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書
陽山縣水利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實施廣東奇鄉食品廠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書
我局對你單位提出的關于廣東奇鄉食品廠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為依法實施該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的相關規定,告知如下:
一、請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強施工組織等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請嚴格按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項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剝離和棄渣綜合利用。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請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質量。
四、請一次性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五、水土保持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需變更的,應按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六、項目在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前,你單位應對水土保持設施進行自主驗收。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通過后三個月內,向我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七、請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各級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對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你單位應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如違反上述告知事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掃碼關注官方公眾號
移動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