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三峽清遠陽山石羊樓風電場項目建設用地的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擬征收陽山縣楊梅鎮何皮村歐屋經濟合作社、陽山縣楊梅鎮何皮村伍屋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陽山縣國營楊梅林場的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的范圍:陽山縣楊梅鎮何皮村歐屋經濟合作社、陽山縣楊梅鎮何皮村伍屋經濟合作社、陽山縣國營楊梅林場(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征收目的: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風力發電,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擬征收土地面積:陽山縣楊梅鎮何皮村歐屋經濟合作社0.0257公頃、陽山縣楊梅鎮何皮村伍屋經濟合作社0.0313公頃、陽山縣國營楊梅林場0.5056公頃,共0.5626公頃(折合約8.439畝,具體以實際測量為準)。
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陽山縣人民政府將組織有關征地機構和測量單位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的權屬、種類、結構和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包括廠房、住宅及其他房屋)、附著物和地下埋置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必須保持其現狀,不得搶建、搶種,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依法不予補償。
楊梅鎮自然資源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成健旺,13927651981。
特此公告。
陽山縣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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