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的背景、必要性
住宿費標準偏低,難以滿足宿舍管理成本支出。現行我縣高中階段學生住宿費標準是執行陽價[2006]08號、陽價函[2009]09號文規定,每生每學期280元,有空調宿舍的空調費由第三方服務單位另行收取每生每學年250元,每生每學期125元。十幾年來,因物價上漲,住宿費的收入已經不能滿足宿舍管理及維護成本的支出。近年來,為保障學生擁有良好的住宿環境,宿舍管理及維護成本逐年增加,對比學生住宿費收入出現嚴重超支現象。為此,陽山縣陽山中學、陽山縣南陽中學提出調整住宿費標準的申請,根據教育公益屬性原則和非義務教育受教育者合理分擔成本的要求,為保障學校的正常運作,在成本監審基礎上,參考周邊縣(市)公辦高中住宿費標準,綜合考慮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住宿費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以及地方政府財政支持等因素,適當調整陽山縣公辦普通高中住宿費收費標準。
二、實施目標與政策意義
貫徹落實教育公益屬性原則和非義務教育受教育者合理分擔成本的要求,保障學校的正常運作,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不斷改善學生的住宿條件,創造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明確公辦普通高中住宿費收費標準調整為400元/生.學期(無空調),500元/生.學期(有空調)。
(二)明確要求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加強管理,規范收費行為,使用規定票據,接受監督檢查。
(三)明確公辦普通高中住宿費調整后的收費標準自2023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四、政策解讀途徑
陽山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s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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