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宏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陽山分公司:
你公司報來《陽山縣人民醫院停車場收費申請》收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粵府辦〔2018〕11號)和《清遠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清發改規〔2018〕2號)有關規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放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為緩解就診病人停車難問題,經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成本調查測算,現就陽山縣人民醫院配套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附件所列標準執行(詳見附件)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按服務對象及非服務對象實行差別化收費。服務對象是指到醫院就診的病人(含病人的探視者)所乘坐或自駕的車輛;其他車輛為非服務對象車輛。
三、服務對象車輛甄別方法
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者,其所乘坐或自駕的車輛視為服務對象車輛:
(一)門診病人(含病人的探視者)憑當日收費收據或當天已收費的治療單、注射單、手術單、檢驗單及醫院認可的可視為服務對象車輛的其它憑證(單位統一體檢的憑體檢中心蓋章確認)。
(二)住院病人(含病人的探視者)憑入院當日的按金單、出院當天的收費收據、兩日內的日結清單及醫院認可的可視為服務對象車輛的其它憑證。
除上述兩種情形的車輛外,其它車輛視為非服務對象車輛。
四、實施收費時,應當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設施入口處及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設置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對象及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免費停放時限、投訴舉報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收費標準自2021年4月30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期滿前3個月由中標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成本資料向我局重新申報核定收費標準。執行期間如有新的政策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陽山縣人民醫院配套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doc
陽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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