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春運期間客運價格管理,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1年春運期間客運價格管理協調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96號)精神,現就我縣2021年春運期間客運價格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農村道路旅客運輸價格實行政府定價。道路客運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縣價格主管部門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的農村道路旅客票價。政府指令性運輸仍按《省物價局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強政府指令性道路運輸價格管理的通知》(粵價〔2013〕22號)執行。
二、道路班車客運和汽車客運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道路運輸經營者依法制定或調整價格,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布。
三、嚴格執行各項優惠減免政策。道路運輸經營者和汽車客運站必須嚴格貫徹落實《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運規〔2020〕17號)對特殊群體的票價優惠政策,城市公交優惠減免按照縣人民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以保障群眾出行。
四、價格政策咨詢聯系方式:陽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價格與收費管理股;電話:7803620;地址:行政中心四路林業局四樓。
特此通告。
陽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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