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發展和改革局陽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進一步清理
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清遠陽山供電局、各轉供電主體:
現將《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省市場監管局 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轉供電主體未按規定將國家和省降低電價的紅利,包括今年工商業等用戶應收電費按照95%結算的紅利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的,應在2020年10月底前將多收的電費退還給終端用戶,對不執行電價政策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附件:1.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省市場監管局 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2.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陽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陽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抄送:縣政府辦公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附件1: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省市場監管局 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有關問題的通知.doc
附件1: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有關問題的通知.PDF
附件2: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doc
附件2: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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