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驕陽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陽山縣驕陽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山縣人民防空大樓3樓環保局,郵編:513100
聯系電話:0763-7802400
傳 真:0763-780149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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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陽山縣驕陽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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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陽山縣驕陽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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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山縣黎埠鎮馬驚村原712兵工廠廠區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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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深圳市景泰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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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選址于陽山縣黎埠鎮馬驚村原712兵工廠廠區內 ,廠區中心點地理坐標:北緯24°34'50.89"、東經 112°26'33.05″,租賃陽山縣公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產權所有的原712兵工廠場地面積共23976平方米(約36畝),總計容積建筑面積23796平方米,從事精加工設備、數控車床、龍門、油壓機、立式磨床、插齒機、大型臥車產品的生產,年產量分別為1070臺、1350臺、50臺、600臺、50臺、30臺、50臺,年總產量為3200臺,為自建廠房進行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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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環境空氣影響分析結論 根據估算模式預測結果,對于TVOC評價指標,有組織排放廢氣最大落地濃度為12.45μg/m3,Pmax最大值占標率為1.037%,最大落地距離為75米;無組織排放廢氣最大落地濃度為24.54μg/m3,Pmax最大值占標率為2.045%,最大落地距離為50米。對于 PM10評價指標,有組織排放廢氣最大落地濃度為26.14μg/m3,Pmax最大值占標率為5.81%,最大落地距離為75米;無組織排放廢氣最大落地濃度為41.85μg/m3,Pmax最大值占標率為9.30%,最大落地距離為50米。則項目建成后,TVOC評價指標和PM10評價指標的最大落地濃度貢獻值,在疊加本底最大監測值后,仍可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值,項目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不明顯。 2)水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項目噴漆廢水經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項目應自建1套三級化糞池處理設施,將生活污水處理后,再用于廠區及周圍林地綠化。建議設置在場區內東側,可最大程度降低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聲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經采取相應的隔聲降噪措施及距離衰減后,本項目晝間廠界環境噪聲排放可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不會對周圍聲環境產生明顯環境影響。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全部委托回收公司進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所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經分類收集后,由有資質單位進行拉運處理。則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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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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