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楊林木業有限公司年產10000立方米實木拼板建設項目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陽山縣楊林木業有限公司年產10000立方米實木拼板建設項目》,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山縣人民防空大樓3樓環保局,郵編:513100
聯系電話:0763-7802400
傳 真:0763-780149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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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陽山縣楊林木業有限公司年產10000立方米實木拼板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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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陽山縣楊林木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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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山縣楊梅鎮楊梅林場東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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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清遠市清環環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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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占地面積為4212.09m2,總建筑面積為2200m2。項目年產10000立方米實木拼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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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施工期間,項目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施工揚塵等,施工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施工廢水對地表水的影響等。但此影響具有暫時性,隨著施工的結束該影響也即消失。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當地有關法律法規,實行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的減緩措施,施工期的環境影響是可接受的。 2、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1)水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員工不在項目內辦公及食宿,項目不產生生活污水;項目水簾柜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無生產廢水排放。 (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①粉塵 項目重型去木機、原木方料機、木板清邊機、半自動梳齒機等設備切割機頭均有外殼覆蓋,外殼內設有抽風集氣系統,在外殼內部形成微負壓,粉塵產生后將集氣系統收集,通過管道輸送至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從G1排氣筒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對環境影響不大。 ②燃生物質鍋爐廢氣 項目使用一臺2t/h燃生物質鍋爐,鍋爐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SO2、NOX和煙塵。鍋爐廢氣經過布袋除塵器及噴淋塔脫硫后通過30m高G2排氣筒排放,鍋爐廢氣能夠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新建燃生物質鍋爐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③有機廢氣 項目使用水性膠作為膠合板粘合劑,項目涂膠機涂布段外殼內設有抽風集氣裝置,在涂布段形成微負壓,有機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后,通過水簾柜處理后通過G3排氣筒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1中第Ⅱ時段標準,對環境影響不大。根據表7-6,無組織排放有機廢氣最大落地濃度為0.0096mg/m3,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3)噪聲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噪聲在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裝減振墊等綜合防治措施后,噪聲有明顯降低,正常情況下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影響分析結論 袋式除塵器收集的粉塵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定期清理,統一處置;邊角料外售處理;項目水簾柜廢水定期撈渣時會產生廢渣,廢渣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中編號為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廢物代碼為900-014-13,該部分危險廢物交由資質單位處理。經上述措施處理后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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