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陽山分公司杜步豬場一場擴建項目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陽山分公司杜步豬場一場擴建項目》,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山縣人民防空大樓3樓環保局,郵編:513100
聯系電話:0763-7802400
傳 真:0763-780149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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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陽山分公司杜步豬場一場擴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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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陽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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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陽山縣杜步鎮旱坑村獨樹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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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湖南匯恒環境保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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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本擴建項目新增存欄4860頭母豬、后備豬300頭,項目因養殖技術提高,使得胎均總產仔數及胎均產健仔數提高,擴建后全場存欄母豬6000頭、后備豬300頭,年出欄150000頭仔豬。擴建項目在現有場區范圍內進行,不新增占地面積,占地面積仍為566667m2,豬舍利用現有工程已建豬舍及現有的5棟倉庫進行(將現有工程5棟倉庫改建,作為新增豬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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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運營過程主要水污染源有養殖廢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613-2009)表5標準后回用于場內林地綠化,不外排;養殖廢水水經項目內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613-2009)表5的要求后澆灌場內林地,不外排。因此,本項目的廢水均不外排,將不會對周圍水環境造成負荷。 (1)正常工況下影響評價 通過預測可以看出,正常排放情況下,最大網格點處SO2、NO2塵最大小時濃度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氨氣、硫化氫能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的一次最高容許濃度,項目廢氣正常排放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2)事故排放情況下的影響評價 根據預測結果可以看出,事故排放時,排氣筒污染物的濃度比正常工況時稍微增大,但依然能滿足相關環境質量標準;為防止廢氣污染,企業必須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杜絕廢氣的事故排放,減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項目場地開發前為林地,平整填土以后,填土層以下地層多為淤泥層和粘土層,淤泥吸附性強,污染物不易擴散,淺層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 場區內深水井抽水供應。且項目深水井位于場區低洼處,地下水豐富,因此基本不會對地下水水位造成影響。 建設單位在加強管理、提高環保意識并嚴格執行本環評提出的分區防滲、制定應急預案等措施的前提下,項目運行對周圍地下水環境產生影響較小。 預測結果表明,項目建成運營后,廠界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對外環境影響不大。 本項目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為豬糞便、污水處理站污泥、病死豬尸體、分娩廢物、廢脫硫劑、醫療垃圾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豬糞便及污水處理站污泥交由溫氏集團陽山分公司豬糞區域處理中心處理,作為復合肥生產的原料;病死豬及分娩廢物在場內場內化尸池進行無害化降解處理后的殘留物交由溫氏集團陽山分公司豬糞區域處理中心處理,作為復合肥生產的原料;醫療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廢脫硫劑交由供應商回收。在嚴格按照環境評價規定排放、堆存的情況下,工程固體廢物排放不會產生對區域環境的明顯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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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公眾參與調查報告結論,本項目在張貼公告及在網站公示征詢公眾意見期間,未接到公眾針對本項目建設的任何意見和建議。本次公眾參與調查共發放個人調查問卷65份,單位調查問卷5份,回收有效個人問卷58份,單位問卷5份。100%的調查對象表示贊成贊成本項目的建設。被調查公眾中50%的個人認為可能產生噪聲影響,24%的個人認為會導致固體廢物影響,5%的個人認為可能導致水質影響,7%的個人認為可能產生廢氣影響,19%的個人認為可能產生其他影響。說明這部分公眾對建設項目的污染影響比較關注,建設單位表示在營運過程中會加強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風險防范,采用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做到達標排放,并進一步消除或減少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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