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陽山縣陽光江英5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2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山縣人民防空大樓3樓市生態環境局陽山分局,郵編:513100
聯系電話:0763-7802400
傳真:0763-780149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陽山縣陽光江英5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 |
建設單位: | 陽山縣陽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清遠市陽山縣東部江英鎮上坪村、大橋村附近 |
環評機構: | 廣東森信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建設內容:總用地面積約1508689平方米,總裝機容量約50MW,擬選用124992塊峰值功率為440Wp單晶硅光伏組件、186臺225kW組串逆變器、2臺1600kVA和16臺2500kVA美式變壓器,新建1座110kV升壓站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 項目將光能轉化為電能,其對大氣環境無影響。 (2)廢水 項目水污染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可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標準,用于場區綠化,不外排入地表水體,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3)噪聲 項目建成后,噪聲主要來自于源于箱式變壓器、逆變器、升壓站的自變電器本體、通排風機和分體空調等電氣設備的噪聲,噪聲經過植被的吸收和自然的衰減后,項目廠界以及最近的敏感點噪聲值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的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 電站產生的生活垃圾經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定期清理,統一處置,并要做好垃圾暫存點的消毒;廢舊光伏組件統一暫放在升壓站的硬化地面區域,由廠家及時回收。廢鉛蓄電池以及廢變壓器油暫存于配套的110kV升壓站的2㎡危廢倉,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處理。經過上述處理后,項目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無影響。 (5)光污染 項目采用不反光多晶硅光伏組件,最外層為特種鋼化玻璃,根據項目提供的資料,透光率高達95%以上,反射率很低,且光伏組件為平面電池板,不會因為凸面造成的光反射引起視覺不適,也不會因凹面造成光聚而引起危害。項目的光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6)電磁輻射 項目涉及35千伏送、變電系統,所使用的變壓器、逆變器等電氣設備容量小,并且布置于遠離居民區的位置。通過類比分析結果可知,項目升壓站建成投產后,其周圍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頻電場強度4000V/m、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的要求,因此本項目建成后,項目對周圍電磁環境影響不大。因此可認為電磁輻射對環境影響較小。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