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在陽山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陽山縣審計局局長 丘文斌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陽山縣2023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縣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縣審計局組織對2023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市委“十大行動方案”和縣委“1+123”工作部署,嚴格執行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切實兜牢民生底線,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全縣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健康發展。
——財政運行總體平穩。一是聚焦挖潛增收,做好稅源培植,強化財稅聯動,依法依規組織財政收入,全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10.58%,增速保持在合理區間。二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思想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三是加強統籌謀劃,全方位統籌政府資金資產資源。2023年上級轉貸我縣新增債券資金40,200萬元,有效推動“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落地見效。
——民生保障持續加強。堅持把民生作為積極財政政策的優先保障領域,財政支出強度持續加大。一是投入29,907萬元用于農業農村領域工作,助力“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二是投入33,999萬元用于推動縣城中心城區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三是投入117,630萬元用于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成效較好。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逐一對賬銷號落實整改。截至2024年6月底,對2022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40個問題,已整改到位39個,整改率97.5%,整改問題涉及金額130,800萬元;1個問題正持續整改中。縣審計局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持續跟進,督促加快整改到位。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縣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審計了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2023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97,319萬元,總支出429,32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56,845萬元,總支出54,39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4,595萬元,總支出4,595萬元。縣級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本年收入28,241萬元,本年支出28,180萬元。審計結果表明,2023年度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良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較為規范,民生等重點領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夠科學。2023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預算18,025萬元,實際完成2,297萬元,完成率僅12.74%,與年初預算相差較大。
2.預算執行不夠嚴格。一是無預算支出10,725萬元。主要是“糧油物資儲備事務”1,183萬元和“預撥預算單位工作經費”8,301萬元等。二是部分項目資金預算執行率低。有111項上級轉移支付的項目資金當年支付率低于30%,其中85項未支出,涉及金額19,600萬元。三是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分解下達不及時,涉及9筆4,652.36萬元。四是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涉及5筆942.63萬元。
3.非稅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稅收入10,686.74萬元未及時上繳國庫。主要是以前年度形成的耕地指標款10,067.28萬元、2023年度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污水處理費619.46萬元。二是1個單位未及時追收國有土地出讓違約金18筆共231.29萬元。其中1筆2009年7月簽訂的項目,至今未追回違約金215.88萬元。三是1個單位未及時追收2023年污水處理費12.34萬元。
4.財政風險隱患較大。截至2023年底,我縣暫付性款項145,400萬元,其中2018年底前形成的124,100萬元按要求應在2023年底消化完畢,但目前消化進度緩慢。
5.預算績效管理不到位。42個部門總體績效目標、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績效指標等要素填報不完整。
(二)縣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了2個單位2023年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部門預算情況總體良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夠完整、準確。存在支出預算編制未細化、已報廢處置公務用車仍編制年度預算的問題。
2.財務管理不規范。一是專項資金48.06萬元結余超過2年。二是購買法律顧問服務、印刷服務等未履行政府采購手續。三是未經班子會議決策支付大額資金,涉及3筆17.75萬元。四是應付應收款長期掛賬未清理,涉及金額344.14萬元。
3.項目預算執行率低。2023年預算安排資金的55個項目,其中有47個項目支出進度為0,涉及金額6,167.92萬元。
4.資產管理不到位。存在未經審批處置國有資產、長期閑置資產不處置以及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問題。
5.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存在使用公務用車不規范、車輛車載衛星定位終端未與陽山縣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綁定的問題。
二、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審計了鄉鎮黨委政府2名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能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完成工作任務,為推動本單位發展作出貢獻。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控制落實不到位。一是未經班子會議決策出借大額工作經費,涉及11筆33萬元。二是未嚴格執行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三是購買法律顧問服務未實行政府采購。
(二)財務管理不規范。一是征地補償金109.74萬元未及時支付。二是專項資金30.03萬元結余超過2年。三是違規將零余額賬戶資金35.91萬元轉至基本戶列支。四是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和會議費5.23萬元。
(三)資產管理不規范。購置和接受捐贈資產71.42萬元未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入賬。
(四)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工程項目結算價未送評審機構評審。二是4個工程項目超比例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審計了陽山縣2023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我縣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推動重點項目建設落地,較好發揮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對有效投資的拉動作用。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不到位。7個項目的債券資金沉淀在5個項目單位實有賬戶,未形成實際支出和實物工作量,涉及金額9,184.94萬元。
(二)債券資金脫離預算監管,存在資金風險。2個項目單位未按規定劃撥使用債券資金,涉及金額4,040.72萬元。
(三)債券資金利息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涉及金額15.91萬元。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審計了陽山縣公辦義務教育2022年度辦學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義務教育經費為全縣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提供了穩定的經費保障,農村中小學薄弱環節得到改善和提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得到進一步促進。發現的主要問題:
1.教育工作經費保障不及時。一是未及時劃撥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等6項資金,涉及金額450.25萬元。二是未及時落實本級配套資金62.42萬元。
2.部分工程項目推進緩慢,工程款審核不實。一是3個工程項目推進緩慢,項目資金530萬元滯留財政未發揮效益。二是10個工程項目多結算工程款24.14萬元。
3.殘疾生送教上門服務工作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規定落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制度;二是部分送教學生學籍未建檔。
4.落實“雙減”政策校內課后服務管理不到位。一是制定收費文件時間滯后;二是違規收取寄宿學生除興趣拓展類課程外的課后服務費5.34萬元;三是部分學校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形式較為單一,內容不夠豐富。
(二)審計了“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專項資金、省級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等項目資金。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項目推進緩慢,資金效益有待提高。一是項目資金使用率不高,統籌資金保障“百千萬工程”力度有待加強。二是2項資金因項目不夠成熟導致未能及時使用,涉及資金120萬元。三是新置應急救援車輛由于未完善登記入戶、車輛編制等手續,停放達1年仍未能使用。
2.合同管理不規范。一是存在先核銷指標,再簽訂交易合同情況。二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與中標方簽訂國道G358線陽山杜步梅逕至太平路陂橋改建工程合同。
3.資金管理不規范。存在多計收水田指標轉讓價款1,125.95萬元和在省際邊界地區轉移支付資金列支工作餐費的情況。
4.工程管理不到位。2個鄉鎮對5畝以上裸露地表高速沿線地塊復綠工程復綠不到位并缺乏后期監管。
5.資產管理不規范。應急物資接收使用單位未及時將沖鋒舟、橡皮艇和應急物資等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入賬。
五、公共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審計了陽山縣圩鎮供水系統升級改造項目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工程建設能履行施工相關基建程序,能按省市文件要求落實各項資金,確保工程項目資金發揮預期的目標和應有的效益。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工程項目建設程序不規范。3個標段工程未及時完成驗收并擅自投入使用。
(二)工程現場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5個鄉鎮施工單位擅自更改工程項目,未按施工圖紙施工。二是施工單位高估冒算工程量,涉嫌多計工程款41.6萬元。三是項目工程監理單位職責缺失,對工程量審核不嚴以及監理日志記錄不實。
(三)工程項目進度緩慢,未達到績效目標要求。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當年資金使用率需達到100%,但實際使用率78.72%。
(四)工程項目存在安全隱患。部分設施不完善、消毒設備以及監控設備未啟用。
六、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該鄉鎮能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策執行不到位。一是河長巡河履職不到位,巡河記錄未反映實際存在的問題。二是未按規定成立減災委員會。
(二)資金使用不及時。征地補償資金14.14萬元未及時支付。
(三)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一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護不到位,處于檢修狀態的設施占總數量的50.64%。二是水污染防治監管不到位,3處排污管道污水未處理直接排放河道。
七、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促進財政平穩健康運行。增強預算剛性約束,強化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加強績效評價工作,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加強項目統籌規劃,規范資金撥付,確保財政資金發揮實效。
(二)強化預算執行,確保經濟活動合規合法。一是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行部門預算管理主體責任,規范財務行為。二是各部門、單位要堅決落實“黨政機關要堅持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積極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落實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加強“三公”經費等行政運行經費支出管理。三是各部門、單位要規范會計核算,將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納入預算,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善。
(三)持續多點發力,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一是落實積極財政政策,集中財力保障重大戰略、重要任務、重點改革落地落實。二是加強項目管理,項目建設單位應加大監管力度,把好質量關,規范完善項目相關手續,提高項目效益。三是強化各部門分工協作,及時解決政策落實、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堵點難點問題。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縣審計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下一步,縣審計局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縣人民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為奮力推進強富綠美新陽山建設,譜寫現代化陽山新篇章貢獻審計力量!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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