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YSFG2019004
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山縣
生態節地葬法獎勵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陽山縣生態節地葬法獎勵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十六屆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民政局反映。
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陽山縣生態節地葬法獎勵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倡導生態節地葬法,深化殯葬改革,推行綠色殯葬,保護土地資源環境,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意見》(粵府〔2011〕67號)和清遠市民政局《關于在清明冬至期間開展生態節地葬法的通知》(清民福〔2013〕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對象
在縣指定公墓區域內采取生態節地葬法安置逝者骨灰的家屬。
二、獎勵范圍
轄區內逝者遺體火化后,家屬自愿使用生態葬法,將逝者骨灰用可降解環保骨灰盒裝殮后,采取樹葬、花葬等節約土地資源方式處理骨灰的安葬方法。
三、獎勵標準
使用生態節地葬法的家屬,一次性給予逝者家屬安葬費用600元/位逝者(含可降解骨灰盒、紀念碑刻字和紀念冊制作等費用)和獎勵金500元/位逝者,共1100元/位逝者。所需資金均由縣財政負責。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逝者直系親屬向承辦生態節地葬法的公墓的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二)申請材料。
1.《陽山縣生態節地葬法獎勵申請表》(詳見附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殯儀館出具的遺體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受理單位認為必要的其他補充材料。
(三)申請人應在《陽山縣生態節地葬法獎勵申請表》中簽字確認所填資料信息的真實性,并承擔相應責任。
五、經費結算
(一)生態節地葬法獎勵金,由縣財政劃撥給縣民政局的生態節地葬法專項經費中支出。
(二)生態節地葬法獎勵資金由受理單位先行墊資,以現金方式付給申請人。
(三)受理單位在生態節地葬法活動結束后提交《生態節地葬法工作經費情況報告》,上報縣民政局審批。縣民政局同意后,將獎勵金匯入受理單位賬戶。
六、監督管理
(一)縣民政局是生態節地葬法獎勵工作的主管部門,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事后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除追回損失外,視情節嚴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受理單位應留存所有申請材料,并按要求將材料歸檔保存、規范管理。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期限屆滿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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