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YSBG202500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清府〔2023〕53號)規定,縣自然資源局對有效期即將屆滿的《陽山縣不動產統一登記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梳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現決定繼續施行該《辦法》,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施行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4月28日。在繼續施行期間,該文件如有修改或廢止,將另行通知。
附件:陽山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陽山縣不動產統一登記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陽自然資源〔2021〕25號).doc
陽山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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