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陽山縣關于鼓勵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實施財政獎補激勵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陽山縣關于鼓勵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實施財政獎補激勵政策實施方案》已經縣委十三屆第60次常委會(擴大)會議和縣政府十六屆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農業農村局反映。
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陽山縣關于鼓勵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實施財政獎補激勵政策實施方案
為有效推進鄉村振興特別是富民興村產業的發展,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解決我縣農村承包地細碎化問題,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民增收,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我縣2020年通過競爭性爭取,成功申報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示范縣。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意見》(粵府辦〔2019〕16號)、《清遠市農業局印發<關于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清農〔2018〕227號)精神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現代農業產業園、“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為重點,支持現代農業、特色農業發展,鼓勵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扶貧產業規模化發展,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興旺。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土地經營權流轉應依法規范有序進行。應以農民為主體,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愿。土地經營權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和土地經營主體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克扣。
2.堅持集中、連片、適度的原則。創新土地經營權流轉形式,鼓勵經營主體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農戶承包地經營權,鼓勵通過互換并地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支持農民以多種聯合、合作方式流轉土地,實行相對集中、連片開發。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土地經營規模也要適度,要與經營主體經營能力相匹配。
3.堅持穩制、分權、搞活的原則。在穩定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實行已確權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相分離,堅持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通過相應的激勵措施激活土地經營權,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等權利,逐步擴大農民承包經營權的權能范疇。
二、獎補對象、條件、和標準
(一)獎補對象。本方案對在本縣區域內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流入方進行獎補,包括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及農作物種植大戶等。
(二)獎補條件。農村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符合以下全部條件方可申報獎補,缺一不可:
1.申請獎補的經營主體須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且符合名特優新農產品種植、標準化種植、現代技術推廣、一二三產業融合等新型經營主體相關條件。
2.從2020年11月1日起簽訂生效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且通過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公開交易并取得土地流轉證,且流轉期限在5年以上。
3.經營權流轉的農村土地是用于發展高效現代農業的土地(不包括林業用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不得降低耕地的基礎地力。且一次性流入農戶轉讓經營權的連片土地面積不少于100畝。
(三)獎補標準
1.連片流轉面積為100-300畝(不含300畝)的,按每畝4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2.連片流轉面積為300-500畝(不含500畝)的,按每畝5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3.連片流轉面積為500-700畝(不含700畝)的,按每畝6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4.連片流轉面積為700-1000畝(不含1000畝)的,按每畝7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5.連片流轉面積為1000-1500畝(不含1500畝)的,按每畝8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6.連片流轉面積為1500-2000畝(不含2000畝)的,按每畝9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7.連片流轉面積為2000(含2000畝)以上的,按每畝1000元對土地經營權流入方給予獎勵。
凡在7條美麗鄉村美麗田園精品線路范圍內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在上述7個獎補標準的基礎上相應增加30%的獎補金額。
(四)不予獎補的情形
1.流入方流轉的土地屬于村集體機動地或退耕還林地的不予獎補;
2.流入方在簽訂流轉合同后,只流轉了土地,但未開展實施任何項目建設的不予獎補;
3.禁止重復獎補,流入方已享受過獎補政策的,再流轉受讓方不再享受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獎補政策。同時,同一個流入方經營同一塊土地,不得重復享受土地流轉獎補政策。
4.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或降低耕地的基礎地力的。
(五)獎補項目的申請和驗收
1.項目申請。符合財政獎補激勵條件的經營主體在土地流轉協議生效并實施3個月后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詳見附件),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獎補規定對項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統一匯總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2.項目驗收。每年由鄉鎮人民政府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初步驗收,縣農業農村局對經鄉鎮驗收合格并上報的項目,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驗收小組進行復核。鄉鎮驗收及縣復核驗收主要采取實地勘驗經營狀況和產業發展成效、查看流轉協議和與流轉雙方座談等方式進行。
3.公示公告。對鄉鎮驗收和縣復核驗收通過的項目,由縣農業農村局將符合條件的獎補對象、獎補金額等情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4.項目審定。公示期滿后,縣農業農村局將公示無異議的獎補項目上報縣政府進行審批,經縣政府批準后,對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撥付財政獎補激勵資金。
5.存在異議項目的處理。對存在異議的獎補項目,應由縣農業農村局將異議情況向對應的鄉鎮人民政府通報,由鄉鎮人民政府書面告知申請人,由申請人作出解釋或補充相應材料;同時,縣農業農村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對異議情況進行審核。
異議不成立的,應及時發放獎補資金;異議成立需要補充材料的,在補充材料后與下一期項目一同再次公示;異議成立確實不符合條件的,則不予發放。
(六)財政獎補資金的發放方式和途徑
1.經縣政府批準后,縣財政局將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的財政獎補激勵資金劃撥至當地鄉鎮財政所,由鄉鎮財政所根據獎補方案規定直補到獎補對象。
2.獎勵財政資金根據項目實施分三年度進行撥付:第一年度,經縣驗收小組驗收通過和縣政府批準后,撥付獎補資金總額的50%;第二年度,對經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復查并評定為正常生產經營的項目,撥付獎補資金總額的30%;第三年度,對經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復查并評定為正常生產經營的項目,發放獎補資金總額的20%。
三、保障機制
(一)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領導
1.成立陽山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施財政獎補激勵政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土地流轉政策研究、土地流轉管理與服務規程的制定與落實、財政獎補激勵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鄉鎮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監督管理。各鄉鎮要加強對鎮村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合同管理等制度,形成土地適度規模流轉項目庫。
3.縣直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監管,主動支持服務好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
(二)創新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的方式
鼓勵農戶和村集體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或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其承包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
1.委托代理。鼓勵實行委托代理,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為農戶提供土地流轉委托代理服務,促進土地規模化流轉。農戶承包地及自留地委托必須按照農戶自愿的原則,組集體土地委托必須履行相應的民主程序。農戶及組集體將土地經營權委托村集體統一流轉,必須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規范的書面委托書。
2.土地托管。引導農戶將土地托管給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進行經營管理,實現統一耕作、規模化生產。鼓勵農機合作社、農業專業托管服務企業組織開展全程托管、勞務托管和訂單托管等托管服務,帶動農戶增加規模經營收益。
3.股份合作。探索土地入股新機制,引導農戶和村莊以“土地變股權,農戶變股東,有地不種地,收益靠分紅”模式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勵有條件的鎮村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承包土地折股量化,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經營收益按股分配。
4.土地出租。鼓勵支持工商企業到農村租賃土地發展現代種養業,支持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扶持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圍繞區域優勢特色產業規模流轉農村土地,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公園和田園綜合體等。此外,積極鼓勵鄉鎮、村積極探索土地流轉新途徑,不斷創造新模式新經驗。支持鄉鎮、村探索成立土地流轉平合公司或土地信托機構,收儲農村土地,積極探索“土地集中流轉→整理→再流轉”模式,推進土地集約經營。
(三)加強對財政獎補激勵專項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各鄉鎮要切實加強對財政獎補激勵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防止騙取、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
獎勵對象必須如實申報,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提前終止流轉合同。
縣農業農村局要對已獲得土地經營權流轉獎補資金的各類經營主體進行跟蹤監督,對提前終止流轉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改變流轉用途的各類經營主體,要追回獎補資金,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享受財政獎補激勵政策,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土地流轉獎補激勵資金年度預算1000萬元,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截留和挪用。當年獎補金額不足1000萬元的,結余部分用于次年獎補。當年獎補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超出部分在次年獎補資金中按流轉時間先后安排。
本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由縣農業農村局解釋。
附件:1.陽山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財政獎補項目申請審批表
2.陽山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財政獎補項目驗收表
附件1
陽山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財政獎補項目申請審批表
項目實施單位:(蓋章)
備注:此表一式兩份,由申報人填寫并提供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流轉證書、項目基地圖片、企業證照等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作為附件。
附件2
陽山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財政獎補項目驗收表
驗收單位(蓋章):
備注:此表用于鎮級初步驗收和縣級復核驗收,驗收成員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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